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31,201,800股限制性股票,占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总量的33.75%,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1][7][12]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满足,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3.4%,高于8%的基准及同行业平均水平)及个人绩效考核(625名激励对象中607人达到A/B级) [8][9][11]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625名激励对象,包括2名副总裁(杨志超11.9万股、孙立强6.8万股)及623名中层/核心骨干,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较计划减少6.8万股,因1名激励对象资格变动 [11][12]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情况 - 首次授予于2023年4月完成,授予价5.33元/股,总量9,795万股覆盖658人;预留授予于2024年1月完成,授予价5.06元/股,总量1,645万股覆盖132人 [7] - 2024年4月曾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的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 [6] - 计划实施前已履行国资委批复、股东大会审议、内幕信息核查等程序,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出具合规意见 [3][4][5] 股本结构变动影响 - 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A股减少31,201,800股至81,698,200股(占比0.5%),无限售条件A股相应增加至11,778,437,225股(占比72.36%),H股占比维持27.14% [12] - 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需遵守《公司法》减持限制,包括任期届满前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2] 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解除限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4]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审批流程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