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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鸥住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方式、地点、议程、参会人员资格及网络投票流程等事项 [2][3]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资格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8人 代表股份285,707,1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21% [4]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 代表股份244,904,2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37% [4] - 网络投票股东144人 代表股份40,802,9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4% [4] - 中小投资者股东141名 代表股份16,989,5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0% [4] 会议审议事项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未审议其他议案 [5] - 议案一同意票285,507,589股 占比99.9301% 反对票141,910股 占比0.0497% 弃权票57,700股 占比0.0202% [5] - 中小股东对议案一同意票16,789,919股 占比98.8251% 反对票141,910股 占比0.8353% 弃权票57,700股 占比0.3396% [6]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0][11]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11] -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