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与协议终止 - 吴世春通过司法拍卖以1.5亿元获得ST路通7.44%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1] - 5月7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1.6亿元受让6.4%股份 通过拟设立的梅岭合伙作为受让主体 [2] - 同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转让方将对应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委托给吴世春行使至2025年7月31日或股份过户完成 [2] - 5月26日吴世春称因不符合监管要求已与部分转让方口头协商终止交易并签署补充协议终止表决权委托 [3] - 6月24日及29日分别签署确认函对股份转让终止事项予以确认 [3] 控制权争夺与法律争议 - 若表决权有效 吴世春持股10%加上委托表决权将使合计表决权达到16.4% [1] - 董事会质疑口头终止效力 指出协议约定修改或终止需书面形式且补充协议未明确提及股份转让终止 [6] - 深交所7月13日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口头终止依据及是否符合书面约定要求 [6] - 监事会认为两份协议属一揽子交易 因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导致交易目的落空故不构成协议收购 [4] 公司治理冲突 - 吴世春联合持股超10%股东5月26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董事长及两名董事并选举新董事 [7] - 董事会6月4日全票否决罢免提案 理由包括罢免缺乏法律依据及可能冲击经营稳定性 [7] - 监事会6月8日以2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7] - 董事会未披露监事会决议 认为改选提案违反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收购过渡期的规定 [8] - 公司称吴世春行为涉嫌空壳收购和零成本夺取控制权的野蛮人行为 [8] 股东权利与信息披露 - 深交所6月23日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不当限制股东权利的情形 [8] - 公司6月27日回函否认限制股东权利 称未能配合因行为涉嫌违规违法 [8] - 董事会表示无法核实协议终止真实性 认为披露改选信息不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股东信息 [9] - 吴世春目前持股10%但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协议收购计划或相关安排 [9]
ST路通控制权之争续集:协议终止“罗生门”与攻防战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