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多种担保相关规定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权益与公司财务安全 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以规避风险 [1] 担保范围与对象 - 子公司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1] - 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之间 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多种方式担保 如保证 抵押 质押等 [1] - 担保种类涵盖银行授信额度 借款担保 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等 [1] - 公司一般不为子公司以外单位提供担保 且不为个人提供担保 除特定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外 [1] 管理权限与审批要求 -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提供担保 [1] - 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审议 [1] - 七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批 包括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担保 [1]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满足特定表决权要求 [1] 审批流程与信息披露 - 子公司需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 经财经中心审核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 - 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担保决定前 相关人员不得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 [1] - 独立董事需关注公司担保情况 [1] - 被担保人出现相关问题时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 [1] 合同订立与风险管理 -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订立担保合同 [2] - 签订人需持有相关决议及授权委托书 不得越权签订 且要对合同内容审查 [2] - 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时需签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登记或公证手续 [2] - 办法对担保风险管理 相关人员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公司各部门在担保过程中的职责 [2] - 管理办法如与相关规定冲突 以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为准 [2] - 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