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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 [1] - 上述候选人无法律法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涉及立案侦查或稽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违法失信公示平台 [1]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三人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夏祖兴、刘芙、李世程无重大失信记录或市场禁入限制,未受监管处罚或纪律处分 [2] - 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三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