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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 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有关 规则、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 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准,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指引。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