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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制度旨在规范科捷智能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维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1] - 重大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具体标准参照第三章规定 公开披露需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体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子公司需制定配套制度并报备证券事务部 [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人等六类主体 [6] - 董事会秘书领导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 义务人需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信息 并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7] - 信息保密要求:在公开披露前需控制知情人范围 证券事务部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 [8]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资产购买/出售(不含日常经营相关)、研发项目转让、对外投资(不含低风险理财)、担保等12类交易 标准参照《上市规则》 [9] - 重大日常交易:需披露标准包括交易额超总资产50%且超1亿元 或超营收50%且超1亿元 或利润影响超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 [10] - 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资源转移事项 无论是否涉及价款均需报告 [11] - 重大风险事项:涵盖业绩下滑超50%、核心技术流失、经营环境恶化、重大安全事故等21类情形 涉及金额标准参照重大交易 [14][15]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股东质押超50%、公司名称/章程变更、高管变动、会计政策调整等11类情形 [15] 报告程序与管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项协商、知悉或提交董事会时立即预报 并提交书面文件 [19][22] - 证券事务部需判断信息是否达到披露标准 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应启动相应程序 [21] - 报送材料需包含事项原因、各方背景、协议文本、政府批文、中介意见等五类文件 [22] - 信息保存要求:保密存储至公开或确认无需披露 保存期不少于10年 [23] 责任与监督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备 [27] - 高管需督促重大信息收集工作 董事及知情人员需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播 [28][29] - 违规处罚:瞒报/误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追究责任人并可能处以罚款、解职等处分 [31] 制度附则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修订需董事会批准 与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4][33] - 术语定义:"以上""内"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