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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 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七) 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