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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行使职权的程序[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2][4] - 公司若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3]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履职时股东可自行召集[9][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12]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提高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13][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资料[15][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会议[18][19] 股东会的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需在会议召开前一日15:00至当日9:30之间开始,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15:00[20]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回购股份无表决权[22][30]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31]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包括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提案通过情况等,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38][3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董事及会议主持人需签字确认[40][41]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时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争议方需及时诉讼但决议执行不中止[45] 监督管理与附则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46] - 股东会召集或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可责令整改,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47]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