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交易概述 - 威尔泰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紫江新材51%股份(30,285,330股),交易完成后成为其控股股东 [1] - 交易对价54,585.73万元,基于标的公司评估值110,000万元扣除分红2,969.15万元后调整 [5]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或配套募资 [9] 标的公司业务属性 - 紫江新材主营锂电池用铝塑膜研发生产,属于新材料产业 [2] - 行业未被列入高耗能、高污染监管范围,环保合规无重大处罚记录 [3] - 产品未纳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3] 交易合规性分析 - 资产定价采用收益法评估,经独立审计机构确认,交易程序合规 [5][6]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过户无法律障碍 [6] - 未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不涉及反垄断审查 [4] 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 通过切入锂电池材料领域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净利润及每股收益 [7] - 保持控股股东不变(紫竹高新),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雯 [8] - 承诺维持"五分开"原则确保独立性,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 [8][9] 财务顾问结论 -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部七项要求 [9] - 因纯现金交易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发行股份)和第四十四条(配套募资)规定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