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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证券之星·2025-07-16 00:31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卧龙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卧龙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