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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利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4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8.904万股,占已获授总量的21% [17][22]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预留授予部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9日),归属条件均已达成 [23][26]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37.130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12.775万股,合计49.9051万股 [26][27] 股票价格调整事项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9元)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3元)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97元/股调整为15.09元/股 [28][2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权益分派调整为14.09元/股(含拟实施的2024年度每10股派10元预案) [32][33] 回购注销及作废安排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仅达触发值(解除限售比例70%),需回购注销3.81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使用自有资金约56.84万元 [34][35] - 作废23.734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包括4名离职激励对象未归属的2.14万股,及因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的21.5949万股 [36] 公司治理程序 - 相关事项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16][17] - 本次激励计划累计履行19次决策程序,包括6次董事会决议、5次监事会决议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1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