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2025年7月)
泰豪科技股份变动管理细则 适用范围与定义 - 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1][5]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6]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董事及高管,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3] 股份转让限制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 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董事及高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7]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7] 禁止转让情形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6] - 被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或涉及违法违规期间不得转让 [4] - 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 [9]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个人信息 [9] - 股份变动需公告上年末持股数量、变动日期、价格等详细信息 [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股份数据及信息披露 [8] 违规处理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 [9] - 违反细则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处罚 [9] - 未履行申报义务的个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9]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 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