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立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7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 [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在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在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4] - 通知公告日距召开日间隔15天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参会人员与资格 - 现场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A股7名 B股3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1,213,473股(A股283,744,548股 B股27,468,925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28.9947% [4] - 结合网络投票后 总参与股东1,666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327,550,165股 占比30.5167%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现场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管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三项议案: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度、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 - 议案1(董事选举)和议案3(行为规范修订)以普通决议通过 同意票数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 议案1候选人全部当选 [6] - 议案2(章程修改)以特别决议通过 同意票数达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