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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特科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市长宁路1018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刊登了会议通知 [2][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589,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93% [3]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8人,代表股份137,505,655股,占比40.6315%;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6,084,251股,占比1.7978% [3] - 中小投资者股东567人,代表股份8,934,551股,占比2.6401% [3]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获通过,同意票143,349,106股,占比99.8324%,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7.3048% [5] -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获通过,同意票143,302,106股,占比99.8000%,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6.7787% [6] -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获通过,同意票143,482,306股,占比99.9253%,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8.7956% [6] 法律意见结论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