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上交所其 他相关规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