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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在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及网站发布,明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 - 股东大会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一致,现场会议在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364,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35% [4] - 网络投票股东3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28,419股,占比14.5811% [4] - 合计403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74,792,718股,占总股本41.2646% [6]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 - 议案获同意票74,721,518股(占比99.9048%),反对票55,900股(0.0747%),弃权票15,300股(0.0205%) [7] - 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3][4]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合法有效 [6]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监票流程合规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