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4,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2.30%[1] - 资助目的是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促进母子公司协同发展[1]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青岛博锐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20年5月9日,主营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及轨道交通相关业务[2] - 2024年1-6月未审计数据显示:资产总额81,844万元,负债总额57,258万元,资产负债率69.96%,营业收入29,830万元,净利润2,109万元[3] - 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历史借款本息已全部清偿[3] 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 - 公司通过株洲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青岛博锐52.07%[2] - 少数股东四方所与公司同受中国中车集团控制,但因国有控股审批程序复杂未同比例提供资助[3] 财务资助协议条款 - 协议约定借款金额4,500万元需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3] - 公司保留利率调整权,若青岛博锐违约可提前收回借款并收取违约金[3] 审议程序与保荐意见 - 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4]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