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海南日报·2025-07-17 09:25
政策覆盖范围 - 海南省将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1][2] - 覆盖人群包括年满16周岁未达退休年龄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者及新业态从业人员 [4] - 港澳台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也可参照参加 [4] 缴存规则 - 缴存基数范围为市县最低工资标准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4] - 缴存比例下限10%上限24% [4] - 海口地区2025年月缴存额区间为202元至7006元 [5] 提取与贷款政策 - 实施"即停即提"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缴存后可立即全额提取 [3][6] - 贷款额度与单位职工一致 单人最高80万元 双人最高110万元 [7] -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存12个月(单位职工为6个月)方可申请贷款 [7] 利率与补贴机制 - 存款利率按1.5%执行 与单位职工相同 [8] - 增设缴存补贴制度 连续缴存满12个月可获累计缴存额1%的补贴 [8] - 补贴最多叠加3年 实际年化收益超2.5% [8] 实施保障措施 - 建立公积金、邮政、市场监管、交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机制 [2] - 通过"海易办"APP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 [3] - 在平台企业工作群、基层站点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