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扩大超豪华小汽车征税范围,新能源车纳入
第一财经·2025-07-17 19:51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税范围从1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调至90万元,并将新能源车(纯电动、燃料电池等)纳入征税范围 [1] - 政策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步调整 [1] - 调整目的是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延续对高消费的调节导向 [1][2] 征税范围与细节 - 征税对象覆盖零售价90万元及以上所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包括以精品、配饰等名义收取的价外费用 [1][2] - 纯电动、燃料电池车因无气缸容量,仅在生产环节免征消费税,但零售价超90万元时需加征10% [2] - 二手车交易不征收消费税,明确以车辆注册登记至报废前的所有权转移为界定标准 [2] 行业影响与财政效应 - 中国现行小汽车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税率为1%-40%,超豪华车额外加征10%零售环节税 [2] - 消费税为国内第三大税种,2023年前5个月收入达7729亿元,同比增长1.6%,政策调整或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2] - 新能源车首次纳入超豪华车税目,可能影响高端电动车市场定价策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