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会议日期(2025年7月17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02号楼二层)、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14:00如期召开,董事长王志红主持,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5:00) [4][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0,853,962股(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5] - 实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9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813,459股,占比19.8681%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共审议8项议案,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6][7] - 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均超99.2%,最高为议案7(53,401,505股,99.2336%),最低为议案5(53,378,805股,99.1919%) [6][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9] - 表决程序由律师、监事等共同监督,投票结果与公告议案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修改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