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1][2]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2][4] - 委托理财需通过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 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1][2] 投资目的与方式 - 投资目的是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行 [2] - 投资方向为低风险金融工具 包括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及现金管理产品 [1][2] -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 审议程序与监管 - 委托理财事项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按季度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进行监督 [3] -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对公司影响 -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闲置资金收益 维护股东利益 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 [4] - 实施前提是确保财务状况稳健 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