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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局公开通报8起土地和2起矿产违法案件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5-07-18 15:21

土地违法案件 - 大余县水利局未经批准占用14.23亩土地(含耕地2.61亩)建设防洪河堤,已整改并处罚款 [1] - 龙南市丽仁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23.5亩集体土地建设景区设施,地上建筑物被没收并处罚款 [2] - 全南县工投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0.51亩耕地建设工棚,已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 [3] - 兴国县永丰社区居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1.2亩耕地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已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 - 宁都县九塘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1.46亩土地(含耕地1.03亩)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已改正并处罚款 [5] - 于都县宽田乡人民政府未经批准占用0.92亩耕地建设厂房,地上设施被没收并处罚款 [6] - 会昌县湘东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1.14亩耕地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地上建筑物被没收并处罚款 [7] - 寻乌县民政局未经批准占用3.14亩土地(含耕地2.22亩)建设停车场,地上建筑物被没收并处罚款 [8] 矿产违法案件 - 安远县蔡某某等5人无证开采稀土,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202.14万元,被判刑并处罚金 [9] - 定南县叶某某等10人无证开采萤石矿1300余吨价值160万元,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