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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 超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合规性核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公司被认定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未出现以下禁止情形: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36个月未按承诺分配利润、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与公示流程 - 激励对象排除公司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直系亲属、外籍员工,且需满足无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条件 [2] - 公司需在股东会前通过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至少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激励计划授予安排(授予数量、日期、条件、行权价格等)及行权安排(任职期限、行权条件等)均符合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计划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委员会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