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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审查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