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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 人员的问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释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第 1 页 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