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包括信用账户股份 [1][2] - 高管范围涵盖CEO、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聘任人员 [2] - 明确禁止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严格履行持股承诺 [2] 信息申报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秘书统一管理持股数据 负责办理深交所个人信息申报 [5] - 需在任职/离职2个交易日内 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亲属身份信息 [6]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违规交易将收到风险提示 [7]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包含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要素 [8][9] 股份减持专项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 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9] - 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1% 大宗交易不超过2% [22][23]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需≥5% 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 [24] - 禁止融券卖出及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25] 股份增持规范要求 - 持股30%-50%的股东每年可增持不超过2%股份 [26] - 未披露计划时首次增持需同步披露后续计划 包含数量区间及6个月期限 [27][28] - 增持进展需在实施期过半时披露 包括已增持数量及未实施原因 [29] - 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 期间暂停增持 [31]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婚导致股份变动时 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25% [10]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包含亲属账户持股 [11][12]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提高当年可转让数量 [17] - 所持股份≤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8] 禁止交易情形 - 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处罚期间不得转让 [21]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等窗口期禁止买卖 [22] -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时 自处罚告知书出具起不得转让 [21] 违规处理措施 - 视情节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追回短线交易收益 [35] - 造成损失的需承担民事赔偿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5] - 所有违规记录均需完整保存并按规定披露 [36]
宣亚国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