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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总则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该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设立并制定工作制度 [1] -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1] 人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期间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3] - 委员会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需尽快增补,期间暂停行使职权 [4]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6]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薪酬分配和激励政策、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讨论年度薪酬预算、设计绩效考核体系等 [6] - 负责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审查预算执行情况 [6] - 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由董事会批准 [7] 工作制度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并记录说明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 [9]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9]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 [10]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字,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11]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1] 附则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12]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12]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