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康)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袁康先生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任职资格与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3]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 - 被提名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相关规定 [2][3]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中任职 [4] - 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5] 历史记录与限制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