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总则与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不足8人、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1][5]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并可授权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 [7][8][9] - 交易达总资产50%或净资产50%以上、营收/净利润占比超50%且金额超5000万/500万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披露审计报告并审议 [9][11][13]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未履行召集职责时提议方可自行召集 [13][14][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 [20][22]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21][23]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9:15至15:00,现场地点不得无故变更 [29][30] - 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数行使,公司自身股份无表决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事项需单独计票 [31][49][50]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如增减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6][48]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出席股东持股比例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 [62][63]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人员、审议过程、表决结果等,董事、召集人、主持人等需签字确认 [43][44][64]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原任期届满日,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 [67][68]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股东投票权,争议事项可诉至法院,判决前应执行决议 [70][71]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需根据法律或章程修订及时更新本规则 [77][78]
中欣氟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