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该制度旨在规范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1] - 制度适用于董事 高管 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3]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 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 [6] 责任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的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涉及净资产的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涉及收入的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涉及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净利润10%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4]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 或变动幅度/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4]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5] 责任追究形式 - 对内部人员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 通报批评 调岗/停职/降职/撤职 赔偿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等 [7] - 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处罚包括书面质询 索赔 解除聘任协议等 [7] - 责任追究决议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7] 制度实施细节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追究责任相关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 [4] - 追究责任需遵循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原则 以及责任与权力相对等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等原则 [5] - 季度报告和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