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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 诺泰生物: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违规事实 - 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技术转让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2] - 技术转让业务涉及浙江华贝,该公司不具备支付能力及实际应用条件,且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组织安排技术转让业务,并调高浙江华贝估值,赵德毅、金富强等高管未关注业务异常情况,均在年报上签字确认 [2][3] 公开发行文件问题 - 诺泰生物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财务数据包含前述虚假记载内容 [4] -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虚增数据占当期利润总额20.64%,违反《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6] - 赵德中、赵德毅、童梓权等高管在募集说明书上签字确认,未纠正虚假记载 [5][6]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诺泰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警告,对公开发行文件造假行为处以4340万元罚款 [7][8] - 实际控制人赵德中合计被罚1300万元,其中因组织虚假记载被罚800万元,作为主管人员被罚500万元 [8] - 其他高管赵德毅、金富强、童梓权等分别被罚500万元、330万元、300万元 [8]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判断违规行为可能触发上交所其他风险警示,但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9]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落实整改并加强合规培训 [10] - 公司向投资者致歉,承诺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后续进展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