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长城汽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概述 - 该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1] - 制度经2025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原则 [2] - 实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 - 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追责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 责任认定情形 -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导致年报重大差错 [2]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则导致不良影响 [2] - 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信息披露失误 [2] - 因沟通汇报不及时导致重大失误 [2] - 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重大差错 [2] 从重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确属主观因素所致 [3] - 存在打击报复或干扰调查行为 [3] 从轻处理情形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4] - 主动纠正并挽回大部分损失 [4] - 因意外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 [4]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令改正并检讨 [5] - 通报批评 [5] - 调岗、停职、降职或撤职 [5] - 经济赔偿 [5] - 解除劳动合同 [5] - 构成刑事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 [6] 制度适用范围扩展 - 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本制度执行 [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