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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需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 [4]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7] - 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7] - 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需通过年度独立性自查及董事会评估 [8][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持股超1%或前十大股东关联人、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等 [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 [10] - 提名前需征得候选人同意,并审查其职业背景、兼职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11][12]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7][12]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辞职或解聘需60日内补选 [13][16][17]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9]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1] - 需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1次 [22][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29][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提供履职条件,包括专人协助、知情权保障及有效沟通渠道 [33][34][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受阻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津贴标准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40][4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 [42] 制度执行与附则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 [37][1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44][4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