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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双控”制度下省间减碳额度交易的构思与运作
金融时报·2025-07-21 10:45

碳排放双控与绿色金融协同机制 -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构成"双碳"目标的制度基石,与绿色金融形成战略协同,构建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机制[1] - 碳排放双控为绿色金融提供政策锚点,驱动产品创新并量化风险评估,绿色金融则通过资金支持和市场化激励强化双控执行力[1] - 协同效应可使中国在2030年前实现11亿至15亿吨额外减排,同时将GDP损失控制在最优区间[1] 碳排放双控政策关键问题 - 碳达峰后实施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2] - 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需解决指标分解、经济协调问题,部分地区存在能源与产业结构不合理挑战[2] - 省间减碳额度交易成为关键破题手段,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区域协同[2] 省间减碳额度交易机制设计 - 各省边际减排成本差异显著,宁夏每吨60元,北京高达3815元,市场化交易可降低全国总减排成本[3] - 机制标的物为各省年度碳预算目标范围内的可交易排放配额,交易比例需控制在合理范围以避免削弱本地减排动力[4] - 建立省级碳预算、全国碳市场和中央减碳储备三位一体管控体系,三者总和支撑全国双控目标[4] 价格形成与过渡机制 - 过渡期参考全国碳市场年度平均碳价的90%-110%区间定价,例如碳价60元/吨时交易价波动于54-66元[7] - 德国碳市场采用固定价格向市场化过渡的路径对中国具有启示意义[7] - 中央减碳储备"安全储备"可在碳价季度波动超20%时启动以稳定市场[7] 绿色金融支持体系 - 全国碳市场提供基础性碳价信号,但需转型金融标准覆盖能源、工业等多领域低碳融资需求[8] - 2024年各省重大项目清单中绿色项目占比仅13%,显示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巨大[8] - 设立以省间减碳额度为资产的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减碳投资[9] 中央减碳储备机制 - 设立"安全储备"支持减排困难省份,预留全国碳排放总量目标的一部分额度[5] - 储备释放额度需控制比例以避免降低各省减碳内驱力,借鉴欧盟责任共担机制(ESR)经验[5][6] - 各省可储存盈余配额或借贷次年配额(上限7.5%)以调节年度碳预算完成方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