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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 纽威数控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业务规则实施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 [2] - 公司可自行审慎判断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情形 无需向上交所申请 但需接受事后监管 [2]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3]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 若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 需及时披露 [3]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或借此进行业务宣传 [3]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需增强保守国家秘密意识 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 [4] 信息披露处理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 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4] - 临时报告经上述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 可豁免披露整份报告 [4]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需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 并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证券买卖情况 [4] 审核程序与登记要求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 填写内部登记审批表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5] - 符合条件的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 并确保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函 [5]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5]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披露 需额外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认定理由、披露影响及内幕知情人名单 [6] 档案管理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登记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 董事长签字确认 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6]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披露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参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 [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不得影响投资者重大决策判断 且须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交所相关规定 [6] 制度附则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在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生效实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