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扎实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文章核心观点 - 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六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为创业投资发展提供系统性政策指引,激发创投活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服务科技创新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4][7] 政策背景与定位 -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 [4] -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天津市制定并印发了该《支持措施》 [4][7] - 该文件是继2017年后市级层面出台的又一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旨在提供政策指引和原则规范,与各部门细化政策形成“组合拳” [7] 具体政策措施:加强政府引导 - 鼓励创投机构投资天津市处于早期阶段的硬科技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中社会资本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奖励 [9] - 鼓励创投机构围绕企业专利产业化开展领投和针对性服务 [9] - 推动创投机构与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对接,并建立部门会商机制以完善配套政策 [9] 具体政策措施: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 加强全市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统筹管理和布局规划 [9] - 优化出资比例,将市或区单独一级财政出资比例上限提高至70%,市、区两级财政合计出资比例上限提高至80% [9] - 允许财政出资部分在退出时以投资超额收益为限给予让利,并鼓励基金以退出的本金及收益开展滚动投资 [9] 具体政策措施:发挥国资创投基金作用 - 发挥天津市国资产业发展母基金的整合统筹作用,鼓励多方主体发起设立国资创业投资基金 [9] - 鼓励项目决策人员实施跟投,以更好发挥跟投约束作用 [9] - 探索建立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差异化监管机制和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 [9] 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创投赋能科技创新 - 创新投贷联动、科技担保和风险补偿、科技租赁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等模式,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 [11] - 促进科技型企业与市场应用场景对接,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使用企业科技创新成果 [11] - 支持创投机构通过债务融资工具多渠道募资,并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国际专业投资机构等多方主体加大对该市创投基金的投资力度 [11] 具体政策措施:拓宽创投退出渠道 - 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辅导、申报和政策咨询等服务保障,有效利用上市融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企业上市 [11] - 争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鼓励创投机构通过股权回购、份额转让、股权转让、并购重组以及上市等多渠道退出 [11] 具体政策措施: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 建立推广一站式便利化服务机制,推动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登记前期研判 [13] - 支持举办行业培训、项目路演等多元化对接服务活动,鼓励行业协会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13] - 吸引创业投资行业专业人才,协同落实安家落户、就医就学等各项政策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