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 宏昌电子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股东为财务负责人萧志仁 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 亦非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1] - 截至公告披露日 萧志仁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5,000股 全部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0357%[3]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3]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1,000股 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不超过2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89%[3] - 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若遇股票停牌则实际开始时间相应顺延[1][3] - 减持价格将根据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 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3] 减持背景及实施安排 - 减持系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实施时将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判断[2] - 本次减持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 股东此前未对持股比例、数量、期限及减持方式等作出承诺[3] - 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减持管理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