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涉及31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3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 [8] - 回购原因包括7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或离职不再具备资格(776,500股),以及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223,800股) [8] - 回购资金约241.06万元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9][10]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每股派息0.1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同步调整回购价格 [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2.49元/股调整为2.39元/股,预留部分从2.09元/股调整为1.99元/股 [9] - 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且调整后价格须大于1元 [9] 审批程序与法律依据 - 该计划已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浙国资考核〔2023〕23号)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4][5] -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调整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操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10] 激励计划实施时间线 - 2023年6月获国资监管部门批准,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5] - 首次授予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向267名激励对象发放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后续由董事会另行决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