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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子公司运作并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适用范围涵盖芳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1] - 母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实施管理、协调、监督及考核,实现风险控制 [1] 子公司治理结构 - 子公司需设立股东会(全资子公司除外)、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监事会/监事,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2] - 子公司重大事项议案需经芳源集团董秘办初审,涉及部门合议后报董事长、总裁审批 [2] - 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芳源集团提名人员需占二分之一以上 [3] 财务与预算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制度需报母公司审核后执行,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4] - 子公司需按月/季/年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 [4] - 年度预算调整需经芳源集团审核确认,重大借款及担保事项需事先书面报告 [3][4] 重大事项与信息披露 - 子公司需向芳源集团及时通报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事项 [4] - 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事项需经母公司审批,涉及披露的按规则执行 [3][4] - 子公司需明确信息披露责任部门及人员,并向芳源集团董秘办备案 [5] 参股子公司管理 - 对无控制权的参股子公司,主要通过股东派出人员行使职权,董事会/监事会至少占一名成员 [6] - 参股子公司重大决策时,派出人员需及时向芳源集团汇报并按章程行使表决权 [6] - 外派董事、监事需督促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 审计与档案管理 - 芳源集团可委托第三方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审计 [5] - 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对整改意见提交芳源集团总裁审阅 [5] - 子公司需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重要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提交母公司存档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