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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瓶颈
新华日报·2025-07-22 05:58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这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打造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 [1] - 江苏作为全国创新活力最强省份之一,当前在科技成果转化环节面临四大瓶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足、专业市场服务存在断点、体制机制创新需落实、价值评估缺乏标准 [1] - 全省计划围绕"生态体系、服务体系、激励体系、评价体系"实施针对性政策,打造全球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增强对技术、资本、人才的吸附力 [1] 以企业为主体的生态体系建设 - 建立"企业出题-政府选题-高校揭榜-联合答题"合作模式,支持领军企业围绕卡脖子技术和前沿领域提出技术攻关清单,组建创新联合体 [2] - 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院所考核指标,重点考察转化政策制定、项目数量金额、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产出符合"1650"现代产业体系和"10+X"未来产业的创新成果 [2] - 省委科技委统筹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建设,促进创新主体间资源共享和供需对接 [2] 高水平服务体系建设 - 支持领军企业、高校等共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提供技术可行性论证、二次开发、原型制造等服务,提升批量化生产能力 [3] - 培育复合型技术经理人队伍,要求具备科技创新知识及知识产权、商务谈判、生产管理等能力,通过产业学院、工程师实践基地等载体建设人才 [3] - 发挥场景应用牵引作用,开展供需对接并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同时探索设立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加强金融支撑 [3] 全方位激励体系改革 - 落实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对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消除减值顾虑 [4] - 推行科研人员赋权改革,赋予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转化收益向研发人员倾斜,提升职业吸引力 [4] - 扩大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支持高校、医疗机构、国企探索新模式并及时推广典型案例 [4] 创新型评价体系构建 -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分类指标体系,采用中长期评价、回溯评估等方式,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等市场机制发现价值 [5] - 运用大数据、AI技术赋能评价体系,参考国际模型构建全省专用评价模型 [5][6] - 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对依法决策且勤勉尽责的主体免除投资损失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