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住房“以旧换新” 国企收购二手房冲抵新房款
36氪·2025-07-22 10:28
怀柔区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政策 - 怀柔区率先启动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 有效期1年 通过区属国企收购二手房 收购款直接用于抵扣新房购房款 实现一二手房市场联动 [1] - 国企收购的二手房后续将作为保租房使用 [2] 参与试点的二手房条件 - 房屋性质需为普通商品住房 不含储藏室及车位 已取得产权证 竣工时间不早于1995年1月1日 [2] - 房屋坐落区域限定为龙山街道 泉河街道及怀柔镇 建筑面积不超过120㎡ [2] - 房屋需无查封限制 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形需在签约前解除 且需迁出所有户口 [2][5][8] - 置换群众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价格不得低于出售的二手房价格 [2] 新建商品房选购条件 - 需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 且位于怀柔区范围内 [3] "以旧换新"服务流程 - 房源复核阶段由怀胜智慧城市公司筛选符合条件房源 协助购房资格初审 [4] - 签署意向书后 通过三方评估公司确定二手房收购价 取中间值作为最终评估价 [5][6] - 接受评估价的群众可签订《保价协议》和《认购协议》并缴纳认购金 考虑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 [7] - 完成二手房过户后 收购款通过监管账户支付 再转入新房开发商账户 [9] 保障措施 - 签订意向书后可优先锁定新房房源 与开发商达成意向后缴纳认购金 [10] - 群众可拨打热线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登记房源信息 [11] - 开发商承诺一年内同户型新房网签价不下调 需签订《保价协议》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