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会议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现场会议时间为14:50 [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5]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4] 参会人员及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178,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25% [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0,191,617股,占比44.83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3,987,157股,占比2.5468% [5][6]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参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6]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3253%,反对票0.6726%,弃权票0.0021% [8]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获得99.3252%同意票,0.6727%反对票,0.0021%弃权票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99.3167%同意票通过,反对票0.6726%,弃权票0.0107% [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显示,三项议案同意票占比分别为87.4472%、87.4453%和87.2867% [8][9][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规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监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负责 [7] - 会议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未出现临时修改或新增提案情形 [6] - 法律意见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0]
博杰股份: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