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召集,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时间分别为2025年7月22日9:15-15:00[3][4] - 律师认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5] 出席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930,946股(占总股本35.840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代表144,519,105股(33.8693%),网络投票股东代表8,411,841股(1.9714%)[6]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90名,代表股份8,412,252股(1.9715%)[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召集人资格经律师验证有效[6][7]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未新增议案[7] - 三项议案均获通过,同意比例均超99.67%,反对票占比0.32%-0.33%,弃权票不足0.001%[7][8][9][10] - 中小股东对议案的同意比例达94.07%-94.09%,反对票占比5.90%-5.92%[8][9][10] - 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