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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立达信拟取消监事会并将相关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取消监事会后郭谋毅、汤娴妍、黄婉红三位监事将不再担任相关职务 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无未履行承诺事项[2]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条款包括法定代表人产生机制、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等核心治理条款[4][5][6][7]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明确四种无效决议的具体情形[11]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18][19] - 修改董事提名规则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即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31] 制度体系更新 - 同步修订9项配套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3]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明确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追责机制[40] - 强化内审体系独立性要求 规定内审机构不得隶属财务部门且需直接向董事会汇报[47][48] 股东大会机制优化 - 降低临时提案门槛 持股1%以上股东即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21] - 明确网络投票时间窗口 要求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开启[22] - 新增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 包括选举2名以上独董或单一股东持股超30%时[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