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核查了2025年第一期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1] - 公司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2]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 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骨干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