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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驾不等于自动驾驶,公安部明确驾驶人“脱手脱眼”要担责
贝壳财经·2025-07-23 22:25

智驾权责如何界定,公安部又打了一针"清醒剂"。 根据本次公安部提出的扣分和相关处罚,孙智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 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 领和使用规定》明确,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等,对 驾驶过程中违反道路安全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朱立新补充称,如果上述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驾驶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 费、误工费等,造成人身伤亡的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安部交管局局长 王强提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都还没有实现"自动驾驶"的目标,还暂时停留 在辅助驾驶阶段,因此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 程中"脱手脱眼"(即双手脱离方向盘、视线脱离路况),不仅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还可能面临 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