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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莺)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马莺为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2]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2] - 被提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3] 被提名人资格审核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9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 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2] - 被提名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 被提名人独立性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也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处任职[4] 被提名人专业背景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4] - 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4] - 被提名人不属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情况[4] 被提名人合规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6]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6] 提名程序与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7] - 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7] - 如被提名人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