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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振德医疗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规范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管理[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个人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公司股份[1][3] - 明确禁止董事及高管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进行融资融券交易[1][4] 持股变动限制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25%,但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3][8] - 转让基数以上年末持股为基准,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9]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当年可转让数量可同比例提升[4][9] 禁止转让情形 - 包含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立案调查期间等9类情形,涉及公司或个人的证券违法均受限[2][7] - 重大事件窗口期(如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等)禁止买卖股票[7][15] - 短线交易限制: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均属违规[7][16] 信息披露要求 - 买卖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2][6]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披露,包含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及原因等要素[4][11] - 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披露变动前后数量、价格及原因[6][14] 数据申报与监督 - 董事及高管需及时申报本人及关联方账户信息,包括任职/离职2日内更新[5][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持股数据,每季度核查披露合规性[8][17] - 公司可制定严于本制度的额外限制条款[5][12]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10][19][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程序相同[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