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振德医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公司治理架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2]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5][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任自动失去资格,董事会需按规则补选[7]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能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决定机制、审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并对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提出建议[8]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仅需董事会批准[9] - 需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存在强制参与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10] 工作程序 - 公司部门需提供财务指标、高管职责范围、业绩考评数据等作为决策依据[11] - 考评流程包括高管述职、绩效评价、薪酬方案制定三步,结果报董事会审批[12]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出席门槛为三分之二委员[15][16] - 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个人评价时需回避[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9][21] 附则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管理,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2][23]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24][25]